苹果三星“世纪诉讼”和解收场 意义远超赔偿金本身

  金融界美股讯: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方法院公布的文件显示,苹果与三星电子之间长达七年的“世纪诉讼”以和解收场。苹果在2011年把三星电子告上法庭,指控其“奴役般”抄袭iPhone的设计侵犯了公司的专利。

  苹果与三星电子和解的具体条款未对外公布。苹果发言人对双方和解的协议内容未予置评,但表示苹果“一直重视设计问题,本案的意义远远比钱要重要的多。”截至目前,三星电子对此未予置评。

  苹果诉三星电子的侵权案始于2011年4月,苹果因为三星电子的第一代Galaxy手机与iPhone外表极为相似,并在向三星电子发出专利授权要约遭到三星电子拒绝后,把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。当时,苹果指控三星电子的某些智能手机侵犯了包括专利和商标在内的iPhone创新。根据法庭文件显示,苹果向三星电子提出的专利授权协议,要向每部手机收取30美元,每部平板电脑收取40美元的专利费。

  此后,三星电子和苹果相继在美国、欧盟等多国发起诉讼,相互指控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利。2012年8月,美国法庭裁定苹果获胜,并获得最初10.4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,但随后双方又因法律问题和损害赔偿分歧而被迫重回法庭。2012年12月,三星电子宣布撤销在欧洲各国对苹果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。自此之后,双方诉讼的焦点不再是三星电子是否侵犯了苹果的若干专利,而是三星电子到底应该再赔偿苹果多少钱。

  在三星电子此前已向苹果赔偿3.99亿美元之后,今年5月,美国一地方法院陪审团又裁定三星电子应当向苹果赔偿5.39亿美元。如果法院的判决维持不变,三星电子还将需要额外向苹果支付近1.4亿美元。三星电子对此决定表示不满,并在6月11日提起上诉。三星电子周三撤销了所有与该案件相关的诉讼,因为已经达成和解。

  苹果和三星电子是全球智能手机产业的主要竞争对手,本案的涉及金额事实上对两家公司的财报数据影响都不大,但该案更具有象征性的意义,对美国专利法产生了持久的影响。在初审败诉之后,三星电子曾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。2016年,美国最高法院将此案驳回给低级联邦法院重新审理,以确定整部手机或其组件是否为独立的“工业产品”。 美国最高法院一致支持三星电子的论点,即如果那些设计只涉及产品的某些部分,而不涉及整个产品,那么专利侵权者就不必交出从被盗设计中获得的全部利润。

  但当此案今年回到下级法院审理时,陪审团有选择支持苹果的论点,即在这一具体案件中,三星电子的利润归功于侵犯苹果专利的设计元素。美国维拉诺瓦大学专利法教授迈克尔-里斯(Michael Risch)对此表示,由于最近的裁决,和解协议可能要求三星电子向苹果支付额外赔偿。在里斯看来,这场涉及两家公司巨额诉讼费的纠纷没有明显的赢家。他说,虽然苹果在2012年以10亿美元的初步裁决取得了重大公关胜利,但三星电子也获得了有利于它的裁决,并避免原本会阻止它在美国市场销售手机的禁令。

  虽然苹果与三星电子是智能手机市场的一对死敌,但两家公司之间并非是纯粹的竞争关系,而是亦敌亦友的关系。三星电子是苹果移动设备的主要配件供应商,向后者提供了包括移动处理器、NAND闪存、显示屏等主要配件。三星电子目前是全球OLED显示屏的主要制造商,苹果去年年底发布的旗舰智能手机iPhone X便采用了这种显示屏。此前有报道称,在苹果今年计划推出的3款iPhone手机当中,有2款将采用OLED显示屏,而三星电子则是苹果OLED显示屏的主供应商,预计将获得苹果80%的OLED显示屏订单。

关键词阅读:三星电子 苹果 NAND闪存 移动处理器 和解协议

责任编辑:史文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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